安全閥在初次升火時進行調整,調整壓力見下表:
蒸 汽 鍋 爐 |
額定蒸汽壓力MPa | 安全閥的整定壓力 |
≤0.8 | 工作壓力+0.03MPa | |
工作壓力+0.05MPa | ||
0.8<P≤5.9 | 1.04倍工作壓力 | |
1.06倍工作壓力 |
具體鍋爐安全閥的整定壓力見閥門儀表圖。
1、安全閥調整方法
拆去開口銷,除去頂蓋手柄,擰鬆六角銷緊螺母,然後擰動調節螺杆使彈簧放鬆或擰緊,來達到安全閥要求的排氣壓力,調整後擰緊鎖緊螺母,再將其餘零件裝妥。
2、安全閥的開啟壓力
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按較低壓力調整。
3、所有安全閥經校正後禁止隨便調整螺栓。
4、要校驗安全閥時,氣包內的水位且較平常水位略低,並預防在安全閥開啟後能隨時進水。
5、切勿敲擊安全閥的任何部位,開啟安全閥隻能用閥上的提升手柄。
6、在安全閥校正前,鍋爐絕對禁止運行。